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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债人失踪讨债技巧有什么
发布时间:2024-03-19 14:30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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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债务人失踪讨债技巧如下:

  1、债务上有保证人的,向保证人主张债权;

  2、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,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,暂停诉讼时效。自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,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。诉讼时效可以通过暂停诉讼时效来延长;

  3、债务人逃跑,下落不明两年的,债权人可以申请失踪,向债务人财产代理人主张债权。

  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  第一百九十四条  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,因下列障碍,不能行使请求权的,诉讼时效中止:

  (一)不可抗力;

  (二)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,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、丧失民事行为能力、丧失代理权;

  (三)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;

  (四)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;

  (五)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。

 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,诉讼时效期间届满。